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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科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小额贷款公司整体 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 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适当回收部分贷款资金,控制贷款规 模,调整客户结构,以便服务更优质的客户,同时通过回购股份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 从而稳固公司业务,维护公司的市场形象及投资者的利益。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 次回购价格不低于1.0元/股,不超过1.2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3,000万股,不超过6,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30%。
(五)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72,000,000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 况为准。
(六)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66.67%
截至2023年01月31日,公司回购数量为40,000,000股,回购成交金额1.20元/股,支付总金额48,000,000元(不含过户费、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公司后续将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实施预告执行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未经预告而实施回购的情形,存在回购实施区间未实施回购的情形。
公司在2022年7月19日披露的《回购实施预告》中,原定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公司由于改变资金使用计划在该实施区间未能实施回购,待公司重新安排好资金后会及时实施回购。
公司对上述情况不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和市场操纵行为,对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
宝兰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兰德”或“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5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 56,000,000股的比例为 2.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5.40元/股,最低价为 34.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135,481.4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2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年4月 18日、2022年 4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0)。
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2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8.8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5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 56,000,000股的比例为2.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5.40元/股,最低价为 34.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135,481.4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威胜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月31日,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797,922股,占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的比例为1.559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98元/股,最低价为20.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333,163.5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和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797,922股,占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的比例为1.559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98/股,最低价为20.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333,163.5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ST恒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月31日,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09,464股,占公司总股本80,010,733股的比例为0.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00元/股,最低价为15.2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7,977.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 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年 4月 27日和 2022年 6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和《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09,464股,占公司总股本80,010,733股的比例为0.76%。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00元/股,最低价为15.2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7,977.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明志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月31日,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3,562股,占公司总股本123,956,072股的比例为0.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5.32元/股,最低价为 20.42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94,940.82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7.5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5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7.1090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3,562股,占公司总股本 123,956,072股的比例为0.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32元/股,最低价为20.42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94,940.82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正帆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35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9%(以公司 2023年 1月 31日总股本 274,108,074股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9.99元/股,最低价为 15.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2,693.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2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3.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年 3月 29日和 2022年 4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和《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5)。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3.1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2.9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7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35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9%(以公司 2023年 1月 31日总股本 274,108,074股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9.99元/股,最低价为 15.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2,693.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普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01月31日,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720,207股的比例为0.039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3.73元/股,最低价为 121.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50,321.1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08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4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08月26日、2022年09月0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1)。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01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0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50,720,207股的比例为0.039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3.73元/股,最低价为121.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50,321.1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2023年1月,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0股。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316,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9%,成交的最高价为8.00元/股、最低价为6.4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81,951,106.0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5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即2022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9)。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6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54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0股。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316,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9%,成交的最高价为8.00元/股、最低价为6.4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81,951,106.0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水星家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2年10月14日,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2年11月0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38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02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0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195,3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482%,成交最高价为13.6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2.4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392,915.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柳药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月31日,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06,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4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68元/股、最低价为18.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184.1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5)。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43,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9.85元/股、最低价为19.7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83.4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06,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4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68元/股、最低价为18.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184.1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图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3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图生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3)。
根据有关规定和《安图生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的约定,公司于 2022年 6月 13日披露《安图生物关于实施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59.28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2年 6月 2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 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260,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973%,成交的最高价为 49.92元/股、最低价为 42.3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43,265,107.56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正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9,7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55%,购买的最高价为 10.679元/股、最低价为 10.1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1,897,720.9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9月 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9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2-112号),已登载于 2022年 9月 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 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9,7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55%,购买的最高价为 10.679元/股、最低价为 10.1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01,897,720.9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通策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月31日,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策医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9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20,640,000股的比例为 0.249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44.780元/股,最低价为113.0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2,944.95元(不含印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6.2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9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0,640,000股的比例为 0.249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44.780元/股,最低价为113.0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2,944.95元(不含印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紫金矿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以不超过 8.50元/股(含)的价格进行 A股股份回购,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2-060)及《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编号:临 2022-06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依据决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 1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3年 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4,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7%,购买的最高价为 8.10元/股、最低价为 7.8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6,323,43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龙蟠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9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8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9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80,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回购成交最高价为 28.35元/股,最低价为 24.12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11,996,58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概述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等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现阶段,公司发展战略清晰,全产业链布局完善,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内生增长潜力持续释放;同时,公司通过整合方式积极布局“陆气气源”,双气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供应链的稳定性及成本竞争力持续提升;此外,公司积极推进能源服务型业务以及氢气、氦气等特种气体业务拓展,全面提升企业整体价值。近期受外围市场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并与公司基本面情况出现一定程度背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后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需求等,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股份回购,并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后续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1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777,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25,414,024股)的0.6040%,最高成交价为22.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5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1,742,264.17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利柏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2023年1月,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8.42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3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2,101,1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26日。本次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2023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8.42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3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2,101,1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587,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8.93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7.9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1,499,943.3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泰和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9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年 10月 10日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8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59,1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531%,最高成交价为24.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59元/股,成交均价约为23.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976,108.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0月2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5,643,2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910,800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鼎龙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的价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2)。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820,214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1月31日总股本947,922,645股的1.25%,最高成交价为18.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00,010,636.9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备注: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28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期权数量总数为732.963万份。
截至2023年1月31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7,329,630股已行权完毕,公司股本总额增加7,329,630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940,593,015股变更为947,922,645股。)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26日)前5个交易日(4月19日、4月20日、4月21日、4月22日、4月2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7,827,941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4,456,985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开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2-041)。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2-063)。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745,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13.7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37,488.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8月3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2,727,424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为745,324股(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9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181,856股)。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